裴某生產的“補腎丸”。
(相關資料圖)
在浙江省云和縣,有人從網上買了“補腎丸”,服用后出現胸悶、心跳加速等癥狀。由此,牽出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大案。
截至6月19日,裴某等24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其中22人被陸續提起公訴,法院陸續判處11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十年六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至五年,各并處罰金1萬元至170萬元。另外11人法院正在審理中,還有2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
44歲的廣西人裴某于2020年6月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款“補腎丸”十分走俏,覺得做這個生意有利可圖,立即向代理人購買,后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兜售。
一次,裴某在當地中藥材市場閑逛時得知了“補腎丸”的具體制作方法。他覺得這是個“大商機”,準備自己生產。于是,裴某購置了機器、原材料、包裝盒等,還租了一個雜物間作為生產據點,干起了自產自銷的營生。可好景不長,陸續有買家反映吃了裴某的“補腎丸”后出現盜汗、腳痛、頭痛等癥狀。但裴某沒當回事,繼續做著自己的生意。
2021年9月,云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其吃了一罐補腎丸后出現了胸悶、心跳加速等癥狀,懷疑自己買到了假藥。
該局十分重視,將舉報人購買的“補腎丸”送至相關機構檢驗。結果顯示,每顆“補腎丸”含有26.9mg的違禁成分他達拉非。他達拉非、西地那非等早在2012年就已被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
在檢測出違禁成分后,云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案件線索移交至公安機關。隨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并于2022年3月先后赴廣西、河南等地將裴某及其部分下家抓獲,現場查獲扣押1萬余顆“補腎丸”。
經查,裴某只是隨意將他達拉非類藥粉與中藥粉、蜂蜜混合攪拌制成“補腎丸”,打著“天然無害,具有補腎、養血、壯陽等功效”的噱頭在微信朋友圈兜售。
成本只要兩三元一粒的“補腎丸”,被裴某賣到6至8元,他最高一個月銷售了2000余粒。2021年10月,裴某的妻子甘某也加入了銷售“補腎丸”的行列,主要負責打包、發貨等工作。
為了讓生意更上一層樓,裴某還把一些顧客和身邊的朋友發展成“代理”,將“補腎丸”銷往全國20多個省市。自2020年6月至案發,裴某制作的“補腎丸”銷售額達100萬余元。其被查扣的“補腎丸”均檢測出含有他達拉非、西地那非成分,屬于有毒、有害食品。
2022年6月,公安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將裴某等9人移送云和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以裴某等9人為出發點追根溯源,在查實添加禁用物質來源、產品銷售去向及裴某上下線的同時,通過微信聊天記錄、物流單據等證據材料厘清裴某的銷售數額。
鑒于裴某等9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且主觀惡性大、獲利豐厚,云和縣檢察院對該9人提出刑事訴訟的同時,也提出了適用食品安全公益訴訟十倍懲罰性賠償。最終,法院判處裴某支付侵害公共利益賠償款1000萬元,甘某等8人承擔連帶責任,并要求其在省、市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警示危險。
此外,在辦理裴某等9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過程中,裴某的其他代理人及原料供應商共15人也陸續到案。
[版面編輯:操余芳] [責任編輯:楊景茹]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