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定市教育局和徐水區教體局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徐水小學八四校區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制定2023年招生方案如下。
(資料圖)
一、指導思想
嚴格以上級關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為依據,嚴格招生條件,規范招生行為,明確招生流程,實施陽光招生,促進教育公平。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依法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已在其他學校入學建立學籍的學生不予接收。如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父母或監護人向戶籍片區小學提出申請,并提交區級及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二)堅持公平、公開原則,嚴格執行劃片招生方案,及時公布招生時間、招生條件和招生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三)堅持依規辦事原則。在2023年一年級招生工作中實行計劃招生,按條件分步進行招生。以戶籍、房產和居住證等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為入學依據,嚴格審核入學資質。
三、招生計劃
徐水小學八四校區計劃招生270人。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按實際數量招收,不補齊計劃。
四、招生范圍
招生范圍分戶籍片區和買房隨遷子女片區兩類。
(一)戶籍片區:招收片區內城區戶籍和小寺村、八四村、高莊、南梨園、北梨園村村民適齡子女。范圍為:區醫院東側路和東市場大街(廣源街和恒源街)以東、宏興路以南(含小寺新村)、巨力東路以北(含水岸B區、水岸風景)、晨陽大街以西(含南梨園村、北梨園村、綠墅蘭灣和晨陽大街以東城區內的小區)。
(二)買房隨遷子女招生片區:非城區戶籍,因父母在片區內的小區內擁有固定房產居住的適齡兒童。范圍同戶籍片區。
注:城區戶籍為戶籍在安肅鎮派出所或八四派出所但不屬安肅鎮各村,登記地址為位于城區的房產位置。
五、招生步驟
(一)第一步:招收片區內居住的城區戶籍和小寺村、八四村、南梨園村、北梨園村、高莊村適齡兒童。
(二)第二步:招收片區內居住的買房隨遷子女。
六、招生條件
(一)需提交材料
1.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2.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房產本或證明房產的有效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具體條件
1.戶籍至少要與父母一方在一起。城區戶籍和片內各村的戶籍,戶籍登記地必須有具體的地址,“公共地址”“集體戶”等不能確定具體地址的戶籍不予認可。出生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之前。已在其他學校入學建立學籍的學生不予接收。
2.根據父母在學校片區擁有固定房產(須規劃用途為住宅)入學,房產需屬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產屬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孩子及父母一方與房產所有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或在招生前將房產過戶到孩子父母一方名下。多套房產的只能選擇一套房產按片區報名,報名后不得變更。
3.區外戶籍學生入學,除父母在片內有固定房產外,還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辦理居住證(戶籍為保定市蓮池區、競秀區、清苑區、滿城區、高新區,在徐水有固定房產的,不辦理居住證);正在辦理中的證明無效)。參加第二步招生。
4.網簽備案購房合同約定交房日期在招生時間之后的新購住房不能作為入學條件。已入住的新購住房暫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網簽備案購房合同、全額購房正式發票;沒有辦理房產證的老小區、新民居等房產需提供購房原始憑證(學生父母購房的轉賬記錄或銀行相關記錄等),還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機打水、電、暖(燃氣)票據,交費人必須是孩子父母一方,如不能提供有效材料,需在招生前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將戶籍遷移到城區(至少有孩子和父母一人)。居住職工宿舍不按房產認定。
5.租房居住(含廉租、公租)的不納入我校招生范圍。
6.入學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學校將公示招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報名和入學后建立學籍期間還將全面審核學生戶籍、住房等資料。經學校核查或接舉報后查實以偽造假證件獲取入學資格的學生列入招生黑名單,學校不予接收或清退,并依規依紀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7.家長要按學校要求提供相關報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達到學校要求的,請各家長在學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關資料(如遷移戶籍、辦理房產證、房產過戶、辦理居住證等),招生后不再受理。對不能提供有效房產證明、區外戶籍人員不能提供居住證、二手房未過戶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項入學資料的,學校不予接收。
8.按招生時間安排報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名,須在報名時向學校說明情況。逾期不接受報名。
七、報名安排
報名時間為7月13日,報名地點為徐水小學八四校區。為減少人員聚集,我校報名分批進行,報名家長和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
(一)7月13日上午,招收片區內居住的城區戶籍和小寺村、八四村、南梨園村、北梨園村、高莊村適齡兒童。
(二)7月13日下午,招收片區內居住的買房隨遷子女。
八、紀律要求
我校高度重視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級領導為副組長,中層干部和教師代表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執行招生方案,杜絕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學校與參與招生工作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工作責任,嚴肅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招生結果在學校門口進行公示,設立監督舉報平臺,實行責任倒查制,確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
九、陽光分班
暑假開學前,我校實行陽光分班。成立由新生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和家長委員會成員共同組建的陽光分班監督委員會,監督整個分班流程,整個分班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增加工作透明度。
招生咨詢電話: 13730444344(請于工作日8:00-18:00撥打)
監督舉報郵箱:441787487@qq.com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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