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古代指什么意思
古代印信有以下兩種意思:
1、公私印章的總稱。
例如:唐代元稹的《酬樂天東南行詩一百韻》中寫到:斂緡偷印信,傳箭作符繻;《元典章·刑部十四·詐》中寫到:中書省捉獲得王容詐雕行省并中書省印信;清代黃景仁的《題可堂印譜》詩:伊惟印信作,旨哉得書意。
2、借指權力或官職。
例如:明代湯顯祖的《紫釵記·延媒勸贅》中寫到:三臺印信都權掌,誰敢居吾上;清代昭連的《嘯亭續錄·稗事數則》中寫到:乾隆末,定王屢攝金吾印信。

官防印信是什么
關防屬于印信,是印信的一種。清代官員的印章稱“印信”,皇帝的稱“御寶”。除沿用歷史上原有的制度外,還根據自身的需要做了一些改進。不同級別的印信都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具體分為寶、印、關防、圖記、條記和鈐記六種。
1、寶,親王印信稱為“寶”,方三寸六分,厚一寸;親王世子之印亦稱“寶”,但方寸略小為三寸五分,厚一寸。二者均為金質,龜紐平臺,滿漢文篆體。
2、印,規定用印的衙門,屬于常設性質及行政范圍的機構。凡有印的衙門,中央機構如六部及各司,其他院寺及司務廳,地方布政使、按察使衙門均發有印。
印是清代使用部門最多的一種官方印信。其尺寸從方三寸至二寸一分,厚一寸至四分四厘不等。質地為銀或銅,滿漢文則分別為大篆、小篆、鐘鼎篆、柳葉篆等。
3、關防,規定用關防的衙門,屬于臨時性質及辦理財經、工程等事務的機構。使用關防的衙門有各省總督、巡撫、欽差、出使各國。
的大臣、鎮守總兵、各關監督、各省織造、宗人府銀庫、工部料估所等。用印尺寸從長三寸二分至二寸六分,寬二寸至一寸九分不等,其質地為銀或銅,滿漢文小篆。
4、圖記,規定用圖記得衙門,大多設在少數民族地區以及西北、東北各地的領隊大臣、八旗佐領等,武職或經辦錢糧的小機關。其材質為銅,尺寸方自二寸七分至一寸七分,厚自六分五厘至四分不等。如是少數民族地區,印文用兩種或三種不同的文字。
5,條記,規定用條記的都是最低級單位。如各州縣教職、縣丞、主簿、吏目、守備等,此外還包括文武及事務性質的單位,因此行使條記的范圍相當廣泛。其材質多為銅質,尺寸分長二寸六分、寬一寸六分五厘,長二寸四分、寬一寸三分兩種。印文為滿漢文垂露篆。
6、鈐記,規定使用鈐記得官吏,為各省文職佐雜,及無兼管兵馬錢糧的官員。印材用木質,均由布政使交官匠刻發。各府州縣的僧道、陰陽、醫官等鈐記,亦如佐雜之例,由官匠刻正字發給。鈐記不屬于官方的正式印信,所以材質為木質,也沒有規定的尺寸字體,不經中央鑄造發給。
除了鈐記外,上訴其他五種印信都是朝廷統一鑄造配發的,地方不得私鑄印信。禮部設有鑄印局,專管監鑄印信事務,篆寫印文,滿、漢篆字由鑄造局按規定字體書寫,蒙文等字送內閣書寫。印文滿、漢本字刻于印背,年月號數刻于印旁。
有的省份總督兼巡撫,巡撫兼提督,在關防內也要寫明。新增設的衙門,應鑄印信;文武官印信也有改鑄的;使用過久,字跡模糊需要換鑄的,也應重新鑄造,并將舊印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