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必須平均分配。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婚或公開非法同居的程度,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這種情形,法律上不作評判。
標簽:
快訊2023-07-04 02:01:07
Copyright 2015-2022 關于我們 蘋果園版權所有 備案號:京ICP備2022022245號-60 聯系郵箱: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