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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為切實抓好夏季水產養殖生產,確保全年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切實抓好夏季水產養殖生產的通知》,提出夏季是養殖水生動植物生長的主要季節,又逢干旱、高溫、臺風、洪澇等極端天氣頻繁出現,極易對水產養殖造成不利影響,同時部署夏季水產養殖生產工作。
水生動植物作為優質蛋白的重要來源,是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補充,對糧食有一定的替代作用。現代化水生動植物養殖業對金融服務有著高度依賴性。在夏季,大量儲備飼料和藥品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一般情況下,水產養殖企業或合作社,會根據水生動物的數量和實際需求,提前大批量采購飼料和藥品。在這一階段,資金需求量大且集中,并會持續到水產品上市期。
金融服務能否及時跟上,將直接影響水產養殖質量和產品供應。當前,銀行業和保險業應采取多種措施促進夏季水產養殖生產工作,為養殖水產品豐收提供保障。
為適應水產養殖企業、合作社的信貸資金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開發周期性信貸產品,允許客戶視水產銷售情況隨時還款。同時,應聯合擔保公司將水生動植物及養殖場地、設備納入到擔保范圍,增加水產養殖企業、合作社的擔保倍數。
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應與水產養殖協會、水產養殖大縣建立工作聯系,隨時掌握水產養殖企業、合作社的信貸需求,了解水產養殖市場的供銷情況,為客戶批量辦理貸款調查、審批做準備。應不斷加強與氣象、水利、海洋等部門聯系,密切關注臺風、洪水、高溫干旱等災害性天氣,科學分析對水產養殖生產的影響,及時了解、解讀預警信息。要加強災害發生、危害、損失等情況的監測,及時研究重大災情應對措施,協助水產養殖企業、合作社爭取各級政府部門的救助及災后恢復生產資金及政策支持。
保險業金融機構還應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優勢,不斷升級保障服務供給,持續加強與鎮、村層面的交流互動,深入基層調研,聚焦農村農民保障需求,以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有針對性地豐富產品供給,為水產養殖業兜起“安全網”。
針對夏季高溫、雨水天氣,保險業金融機構應精準研發極端天氣險等保險產品。水產養殖戶投保相關保險后,在保險期間內,水產品養殖所在區域的日氣溫指數高于保險合同約定的起賠標準時(比如:連續3天日最高氣溫到達一定溫度后或連續幾天超過一定降雨量后),即視為保險事故發生,可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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